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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发布对行业意味着什么?

发布日期:2026/3/13 16:17:21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法典整合了现行十余部生态环境法律,形成系统性规范。本文基于法典原文,梳理与矿山、固废行业直接相关的条款,供相关企业参考。

重点梳理

▼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二编 第六分编)

原则确立: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实施全过程管控。

工业固废责任: 产生工业固废的单位必须建立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实现可追溯、可查询。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必须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污染防治要求,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

尾矿库管理: 明确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需建立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需按规定封场。尾矿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危库、险库、病库等需重点监管。

危险废物: 强化危险废物名录管理、许可证制度、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证单位。

▼2. 土壤污染防治(第二编 第五分编)

风险管控: 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实行分类管理与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矿山企业涉及的污染地块,需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

重点监管单位: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包括部分矿山企业)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在拆除设施设备前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3. 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三编)

矿区生态修复: 法典明确要求,开采矿产资源前应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按方案进行修复。采矿权人需按规定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门用于此项工作。

资源保护: 强调矿产资源的绿色开采,鼓励采用保水开采、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减少对地质地貌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统筹开发利用煤炭共伴生资源,提高煤矸石、煤泥等清洁利用水平。

▼4. 绿色低碳发展(第四编)

循环经济: 国家支持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对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等工业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生产者责任延伸: 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自建或委托建立废旧产品回收体系。

▼5. 法律责任(第五编)

严惩重罚: 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数据造假、非法倾倒固废等行为的罚款额度大幅提高,并配套有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停业关闭、行政拘留乃至刑事责任。

行业影响

1. 法典规定对污染行为的追责从结果延伸至过程,更严格的全过程管控要求,意味着企业在环保设施、监测设备等方面的投入将显著增加,倒逼企业从源头落实环保措施。

2. 从开采工艺、固废处置到生态修复,全流程纳入监管视野,未落实环评要求、超标排放、擅自停用环保设施等行为将面临高额罚款、停产整治甚至刑事责任追究。

3. 法典鼓励的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技术,将成为矿山合法合规生产的标配乃至优选项。提前布局绿色矿山的企业,将在政策支持、社会形象、融资便利等方面获得竞争优势。

4. 法典对固废资源化的强调,使得煤矸石、尾矿等不再是单纯的负担。谁能高效、经济地将其转化为建材或其他有价值的产品,谁就能变废为宝,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法典确立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导向。从“损害担责”原则,到“按日连续处罚”“连带责任”“刑事责任”等严厉的法律责任设计,极大提高了环境违法成本,让“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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